8月1日开始,贵州省将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推广使用信用报告,即企业国有产权在公开转让过程中,受让方应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财金处处长杜建军介绍,在产权转让中推广使用信用报告好处多多,不但可以规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还可以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预防信息作弊、财务作假、违规操作、暗箱操作等。
根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7家单位和部门近日联合下发的通知,企业国有产权在公开转让过程中,受让方应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受让方信用报告》,内容应至少包含资质、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能力、资产规模以及在公共领域和金融领域的信用记录及风险提示等内容。
受让方为自然人则应提供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根据要求,各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加大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活动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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